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东源县环境保护局(邮编:517500)
联系电话:0762-88325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河源市东源县蓝口镇硅工业园内 |
环评机构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河源市东源县蓝口镇硅工业园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23°58′00″N,115°05′21″E),广东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拟在一期项目内建设二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8000m2,总建筑面积为18000m2。项目总投资为14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中空节能玻璃、夹层玻璃、镀膜大板的加工生产,设计年产中空节能玻璃95万m2、夹层玻璃7万m2、镀膜大板135万m2。扩建项目新增劳动定员200人,食宿依托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生产废水经自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 循环利用于生产, 不外排后, 作为厂区绿化用水回用, 不外排。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废 气 集 中 收 集 后 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隔声、 减振或降噪措施。 (四)做好固体污染防治工作。交由工业废物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
东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7月15日
36.审批前公示 广东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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